贵阳医学院第三十三届田径运动会
竞赛规程
一、比赛日期:2012年4月11日至12日
二、贵阳医学院田径场
三、参赛单位:
1、员工组(13队)
社科部、护理学院、医学影像系、临床医学院、基础医学院、研究生学院、药学院、大学外语教学部、医学检验系、口腔医学院、公共卫生学院、法医学专业、生物医学专业。
2、教工组(6队)
贵医附院工会、第二附院工会、第三附院工会、附属肿瘤医院工会、附属白云医院工会、贵阳医学院工会。
四、竞赛项目
1、员工男子组
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1500米、5000米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跳高、铅球。
2、员工女子组
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3000米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跳远、跳高、铅球。
3、教工男、女青年组(35岁以下,含35岁)
1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4×400米接力、跳远、铅球。
4、教工男、女中年组(36岁至45岁,含45岁)
100米400米、铅球。
5、教工男、女公开组(46岁以上)
100米、200米、铅球。
五、报名办法
田径比赛每项目每单位限报3人,每人限报2项,可兼报接力;接力比赛每单位限报男、女各一队。
六、竞赛办法
比赛使用最新的《田径竞赛规则》。
七、运动员报名资格
运动员必须是本院教、职、员、工、生,并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,方可参加报名、比赛。
八、录取办法
1、所有的比赛项目均按成绩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。
2、不足6人(队)报名的项目和实际比赛不足6人(队)的项目,按实际比赛人(队)数减1录取;不足3人(队)报名的项目和实际比赛不足3人(队)的项目,将取消该项目的比赛。
3、按各单位积分总和排列团体总分名次;如遇积分相等,以破纪录项目多者名次列前,如遇积分再相等,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,依次类推。
4、报名而未参加比赛1人次者,扣除该队团体总分5分,以此累计扣分。
5、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最佳组织奖。
九、计分办法
1、各单项前六名按7、5、4、3、2、1分记入团体总分。
2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女子3000米、男子5000米前六名按14、10、8、6、4、2分记入团体总分。
3、打破院纪录按每项目/每次10分记入团体总分。
十、报名时间及地点
2013年3月27日(星期三)17:00前将报名表送交院大学体育教学部办公室,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。逾期不交报名表按弃权处理。
十一、仲裁委员会
运动会期间,各队如有异议提出申诉,需由各队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并缴纳申诉费200元方可受理。胜诉者申诉费将如数退还。
十二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十三、本规程解释权属组织委员会。
注:各单位须交一份田径运动会报名表(Excel格式)和一份纸质报名表名单(见附件),需单位盖章。
贵阳医学院第33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